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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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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1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考〔〕19号)精神,依据《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年版年修订)》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理念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程,强化课外锻炼。通过考试的杠杆和导向作用,让学生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习和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活动,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养成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习惯。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实施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目的是引导学生上好每一节体育与健康课,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促进学生养成终生受益的体育锻炼习惯;引导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兴趣培养与技能提高相促进。

(二)主体性原则

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提升学生的体育与健康核心素养。

(三)渐进性原则

实施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是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教学的一次新的尝试。各区教育行*部门、各学校应积极配合,大胆尝试,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四)公平公正原则

坚持考试的客观性,公平、公正、公开是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的基本要求。考试要做到程序规范,标准统一,结果公正。

三、考试内容和方式

考试内容范围为《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年版年修订)》的必修必学、必修选学系列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内容。采用“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运动参与和体质健康测试是过程性评价,运动技能测试是终结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评价。

(一)过程性评价

1.运动参与

(1)评价内容

对学生体育与健康课堂学习、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学校体育竞赛参与及表现情况等进行评定或考核打分。评价标准(见下表):

类别

项目

明细与要求

备注

出勤率及表现情况

课堂学习

每周2节以上,每节课45分钟,除正常请假外,每学期出勤率达90%以上为合格;

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不能参加学习或锻炼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大课间体育活动

每天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不含课间时间),除正常请假外,每学期出勤率达90%以上为合格;

课外体育活动

每周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除正常请假外,每学期出勤率达90%以上为合格;

健康行为

自觉坚持有规律的体育锻炼,日常表现积极向上、乐观开朗、热爱生活、珍惜生命、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体育品德

在体育运动中自律自制,遵规守纪,团队合作,具有运动拼搏精神。

(2)评价方式

由学校统筹,班主任和体育科任老师根据平时在教学中观察学生的有关表现结合考试进行评价。

(3)公告公示

每学期末将学生运动参与情况评价表张贴在班级公告栏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体育科任老师和班主任签名确认后上传评价系统。原始公示表保存四年。

2.体质健康测试

(1)测试内容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全面测试学生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

(2)测试方式

测试采用规范的测试设备和测试方法,采用集中测试、集中体检或体质达标运动会等方式进行测试,其中身体素质测试的项目为50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米(女)/米(男)。

(二)终结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

1.测试内容

主要考查学生的专项运动技能的结构化运用能力(体能、技战术能力和心理能力)表现。依据《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年版年修订)》必修选学(运动技能系列)的内容要求设置专项运动技能测试内容,测试时考生从田径、游泳、体操(健美操)、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跳绳等6大类运动项目中选择2项不同类别项目进行测试。

2.测试方式

测试采用集中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结果由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各项目测试具体内容、场地器材要求、测试规则、评分标准等另行制定公布。

四、考试对象和时间

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和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均应参加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申请同等学力人员只参加终结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终结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进行,测试不及格,可以补测1次。首次现场测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至11月,补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首次现场测试结束后1个月内。

五、考试组织实施

过程性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终结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制订考试内容、要求、评分标准和细则,区教育行*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测试期间,市教育局随机抽选学校进行巡视。

六、考试成绩呈现

(一)成绩呈现

考生成绩由过程性评价的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的成绩组成,最终成绩呈现方式为“合格”或“不合格”。在3学年内体质健康测试有2次以上(含2次)合格,或在高三学年测试合格,则体质健康测试最终成绩认定为合格。运动参与每学期每学年均达到合格标准,且体质健康测试最终成绩、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成绩也达到合格标准,则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最终成绩方可认定为“合格”,一项不合格或缺考,成绩认定为“不合格”。考试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分项如实记录。

(二)特殊类考生的成绩评定

1.高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实践课手续的考生。

出具高中阶段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表,成绩可评定为合格,需注明免测,填写为合格(免测)。

2.身体发育异常、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仍然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

(1)资格界定

医院证明。界定标准如下:

第一类:营养不良〔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15.5—14.6为I度;≤14.5为Ⅱ度。

第二类:肥胖〔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26.5—29.9为I度;≥30为Ⅱ度。

第三类:严重脊柱弯曲,偏离中心线2.5厘米—3.4厘米为I度;3.5厘米以上为Ⅱ度。

第四类:O型腿:两膝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第五类:X型腿:两脚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2)评定办法

两类考生均需参与过程性评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达到I度标准的考生,可在测试项目中自行选择力所能及的两个身体素质项目进行测试;达到Ⅱ度标准的考生,可在身体素质测试项目中自行选择力所能及的1-2个项目进行测试,也可以申请免考;身体素质测试和运动参与评价达到合格的,成绩评定为合格。

3.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时临时有伤、病或残疾的考生。

(1)体质健康测试缓免考的办理

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关流程及要求执行。

(2)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缓免考的办理

申请缓考的医院的诊断证明(就医病历),经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由学校汇总报区教育行*部门核准后,可办理缓考。缓考时间在测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缓考为年度终结性测试,以实际测试成绩评定是否合格。

在缓考前身体机能状况仍然达不到测试要求的,医院的诊断证明(就医病历),经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由学校汇总报区教育行*部门认定后,可免考,成绩填写为合格(免测)。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教育行*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周全的考试应急预案,预案中必须包含安全应急内容。各学校应当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本校高中学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过程性评价实施细则,报区教育行*部门备案。

(二)加强教学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年版年修订)》,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压缩课程授课时间,确保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加强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改革,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锻炼纳入教学计划,与体育与健康课堂教学内容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满足学生体育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求,提高学生专项运动能力。

(三)建立结果公示与抽查制度

学校应当在校内公布学生运动参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运动技能类项目自主自选项目测试单项成绩和总成绩。市教育局建立抽查通报制度,不断完善监督,不定期对各学校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1.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过程性评

价结果登记表

2.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评定结果汇总表

3.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知情同意书

考生相片

(大一寸)

附件1

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

过程性评价结果登记表

学校:班级:

学籍号

考生姓名

性别

考生

类别

学年

学期

运动参与

体质健康测试

教师签名

考生确认

课堂学习

大课间体育活动

课外体育活动

健康

行为

体育品德

结果

结果

第一

1

2

第二

1

2

第三

1

2

综合评价结果

考生签名

教师

签名

学校

确认

(盖章)

附件2

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评定结果汇总表

学校:年级:评定时间:

学籍号

姓名

性别

成绩评定

过程性评价

运动技能测试

综合评定

体质测试

最终成绩

评定人签名:学校确认(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3

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

考试知情同意书

家长:

您好!

您的孩子将于年期间参加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为了让孩子在不影响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取得优异成绩,请您配合学校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及身体锻炼时间。同时,请家长特别注意:孩子在参加体育测试前必须配合学校及教育行*部门组织的医务审核工作,坚决不允许身体不健康的孩子参加体育测试。如您的孩子患有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高血压、结核病、支气管扩张、哮喘、急慢性肝炎、急慢性肾炎、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精神病、癫痫、类风湿病、慢性骨髓炎、各种血液疾病,身体残疾、发育异常、营养不良、肥胖症、畸形大于或等于Ⅱ度及其他不适合长跑剧烈运动的疾病及隐匿性疾病,处于各种外科手术恢复期,可按相关程序申请免考或择考。如故意隐瞒孩子患病情况执意参加体育测试,一切后果自负。因此,请您根据孩子健康状况,如实填写孩子能否参加体育测试的明确意见,并将此意见送交学校存档。

学校名称

班级

贴大一寸相片

(学校盖章)

学生姓名

准考证号

学生承诺

本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不符合)测试要求,(¨能/¨不能)正常参加测试。

学生签名:

年月日

家长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其他情况

家长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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