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头砸头、挖眼睛、咬鼻子、扒舌头!”浙江永康发生一件令人气愤的事。一年轻女孩去公共场所上厕所被变态男尾随,后被其殴打、折磨20多分钟,几乎面目全非。幸而被人发现,才得以获救。
女孩发长文说,万幸是自己眼球保住了、清白保住了,但是脸上、手上都是咬伤,头发、眼睛到处都是缝针,而她听办案民警说她的伤势只能算是轻伤,最多判对方3年以内,想到自己糟了这么大的罪,就食不甘味、郁闷不已!
据悉事发后,女子无奈之下将此事曝光到网上,希望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