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但是,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中标结果通知的形式,常见的方式为网上发布公告或者向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而不是必须专门针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发送《未中标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