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肌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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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4/5 21:45:00

妊娠是重要时刻,但同时也合并了许多危险。怀孕的时候,孕妈妈可能会出现各种不适,其中较为严重的合并疾病有心脏病、病毒性肝炎、糖尿病等。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一种严重合并症,发病率约为0.5-3.0%,可能并发心衰、心内膜炎、静脉栓塞及肺栓塞,严重者可能导致死亡。

妊娠与心脏病是互相影响的。

妊娠期时,为适应母儿需要,孕妈妈血容量增大,心脏负担加重。此时心排出量增大,心率加快。这种情况在妊娠32-34周达到高峰。

妊娠晚期由于子宫增大,心脏被迫改变位置,大血管扭曲,也会导致心脏负担加重。

分娩期是心脏负担最重的时期。子宫收缩时,血液进入体循环,回心血量增加;第二产程时需要产妇屏气、用力,此时肌肉收缩,心脏负担进一步加大;第三产程的时候胎儿娩出,腹压骤减,容易导致心脏功能不良者发生心衰。

产后3日内心脏负担仍然较重。此时因为胎盘停止循环,子宫内血液以及组织间潴留的液体大量进入体循环,使血容量增加,心脏负担加重。

而且,妊娠合并心脏病,不仅对母亲有影响,对胎儿影响也十分严重。

除了疾病本身因素外,某些治疗心脏病的药物对胎儿也有潜在的毒性反应,可能会导致流产、早产、胎儿生长受限、新生儿窒息等。围生儿死亡率是正常妊娠的2-3倍。

为了避免妊娠合并心脏病,预防十分重要。妊娠前有心悸气急、心衰史,体检曾经被诊断有器质性心脏病或曾有风湿热病史的孕妈妈,如果出现了轻微活动后、夜间有胸闷、心悸气短,休息时心率>次/分,呼吸>20次/分等体征,一定要引起注意。

建议孕妈妈定期检查,孕20周前每2周检查1次,孕20周后每周检查1次,及早发现心衰的早期征象,住院治疗。同时要注意休息以及饮食调控,纠正和预防并发症。

如果发生了妊娠合并心脏病,不宜妊娠的孕妈妈,在孕12周前需要终止妊娠。如果母儿状态较好,可正常分娩,应该提前决定分娩方式,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产程中密切观察,及时输血、输液。产后3日内要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充分休息,预防感染。心功能在三级以上者,不宜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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