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辽宁沈阳,有媒体报道,一对青年男女被殴打,施暴者要求两人赤身裸体,在众人面前发生性关系,稍有不服便拳打脚踢,行为及其恶劣。目前,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发布通报称,涉事7人已全部抓获,案件正在审理中。
近日,一段“青年男女被暴力殴打,强迫发生性行为”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引起网友众怒。起初视频画面显示,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女生跪在地上,被一旁的蓝衣女生狂扇几个巴掌,还有一名男子在背后狠踹白衣女生一脚。随后,蓝衣女子对其拳打脚踢、扯头发。
一名光着上身的男子站起来一脚踢在白衣女子的头部,蓝衣女子开始上手强脱白衣女子的衣服。之后,又用身体压住白衣女子,狠锤其背部,期间还有人上前殴打白衣女子。然而,之后的事件变得越发不可控制,一对男女的衣服被施暴者扒光,同处一床,一名黑衣男子站在床上,用脚猛踩男子头部。
随后,两人被强迫在众人面前发生性关系,施暴者还是感到不满意,上前抽女子耳光,要求其叫出声,女子的下体还被塞入异物,施暴者站在一旁观看,还威胁到:“做完就不用挨打。”
对此,法库县民警回应,事情大概发生在一周前,警方已经立案处理,相关人员已经被控制,事情不是在法库县发生的,只是有户籍地是法库县的人参与了,他们也将协助做进一步的调查。
4月30日,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发布通报,经过调查,受害人于某某(女,14岁)与犯罪嫌疑人姜某某(男,16岁)等人相互认识,姜某某自认为是于某某男友,在得知于某某的房间内有其他男子后,召集众人,怒气冲冲的前往于某某的出租房内,对于某某、李某某(男,17岁)、聂某某(男,18岁)进行殴打。
不仅如此,还强迫于某某与李某某发生关系,全程录像并上传至网络。在事后,于某某的钱被对方转走,随身物品也被带走。经过多天的调查,警方成功将包括姜某某在内的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将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强奸罪的判刑为:行为人采用威胁、暴力或其他非法的手段强奸妇女,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行为人奸淫未满14周岁幼女的,则以强奸定罪,从重处罚。
有网友表示,现在13-16岁年龄段的孩子犯罪率越来越高,越来越肆无忌惮,因为他们就仗着出了事,凭借着他们的年龄不会付出太大的代价,所以无法无天。还有网友认为,一个14岁的女孩,混迹社会,多叛逆,在学校上学不好吗?现在知道父母的苦口婆心了吗?自己一生都毁了,就算是那个无良青年判刑,谁又对你负责任。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
来源:每日新闻